向内找 在小事中修自己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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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圆明网】我是一九九八年走入大法修炼的,今年六十七岁,退休前是教师。多年来在修心向内找方面有了一些粗浅的体会和感受。下面借明慧这个平台,把自己修炼中的几个片段写出来与同修交流。
一、向内找 清除党文化的毒害

二零零六年初我开始建立家庭资料点,那时正是邪恶迫害严重时期,资料点很少。我所在的那一片也就我一个,负责周边四、五十位同修的资料供应。每周单单《明慧周刊》就得做二十多套,真相传单、小册子也越做越多。还要给周围的同修发送三退名单,有时一次就发几百人,因为当时上班,每天都要工作到很晚。

同修燕(化名)是往我这送名单的其中一个,她身体有些残疾,走路困难,只上了两年学。可在出去讲真相劝三退的同修中她劝退的人数最多。她很精進,每天早出晚归,同修也都羡慕她讲真相做的好。但有一点,三退的名单字写的乱,勾抹是常有的现象,白字很多,有的字丢笔落划,打字时得猜着打。三退的名字起的也很特别:“有福”、“发财”重复很多,“大丫”、“小二”也常有。我就和她交流:(因她比我大一岁就叫她姐)姐,名单的字要写清楚些,有白字不怕,我打字时能改过来,重复的我可以分开发送,起的名字要严肃,救人这么大的事不严肃会对大法产生影响。她笑了没说什么。

以后送来的名单起名字上好多了,但字的书写上没有什么改变。没有偏旁的加了个偏旁,没有点的常加了个点,有点四不象。我发送时很费时,常常象猜字谜一样。燕再来的时候我就又对她说:姐,你能不能把字再写的清楚一点,别让我总象猜字谜一样太费劲了。她听后有点不高兴了,不假思索甚至还带有点理直气壮:“写不好了就那样了,你不是老师吗,老师还不认识,那是你水平不够。”她的话使我很意外,心想怎么还有这样的修炼人,自己事没做好,不负责任,还说人家水平不够,真是不可理喻。火就来了,就目光直视着她说:猜不出你的字就不够水平了,当老师就是为给你猜字的吗?既然我不够水平,下周你就不要往我这送了,我还省事了。沉默了好半天,她站起身含着眼泪走了,我没有说话、也没有送她。

燕走后,我的心逐渐平静下来,回忆着刚才发生的事情,想着她说的话,想着我说的话。她说的话不好听,那我说的话好听吗,符合修炼人的要求吗?越想心里觉着越不舒服。于是就开始学法。

师父说:“你碰到的矛盾、你碰到的任何事情都在考验你的人心,你怎么做能符合修炼人?你怎么做能够配当大法弟子?那不就是修炼吗?常人能这样去做、这样去想吗?碰到矛盾了,不管我对我错,会想自己:这件事情我有什么不对的地方?是不是真的我出现什么不对了?都在这样思考,第一念思考自己、想问题,谁不是这样你就不是一个真正的大法修炼人。”[1]

师父的话令我一震,这不就是说我的吗,没有偶然的事,怎么就没想到事情的出现就是对着我的心来的,让我修自己、找自己呢? “不是真正的修炼人”这还真不是个小问题。还真得好好找找自己。想来想去,真就是当时忘记自己是个修炼人,没有以真诚的心对待同修,不是善意的、耐心的去跟她对话,而是象上级给下级分配任务、习惯的象对待学生一样。不但没修自己,还跟邪党的“假、恶、斗”一样了?遇事就用“整”“治”的办法对待。如果我对燕的话不是反唇相讥、恶语相报、不让她再送名单过来,燕就不会被我“整”的掉泪,就不会被我“推”出门外。

如果我能冷静的想到自己是修炼人,用修炼人应有的祥和、慈悲去对待她,就不会有今天的事情发生。她字写不好,不是她情愿的,不是一时能改变的。可是不辞辛苦,不怕迫害,克服走路的困难,每天都出去救人,这不正是她的可贵之处吗?这样一位好同修,我应该去宽容她、配合她、支持她才对。由此看来错的不是她,而是我呀!是我没有时时把自己当作修炼人,给同修造成了伤害,加深了矛盾。

可当时怎么就没认识到呢,邪恶的党文化真是害人哪。不自觉的就上了它的当了,真是修炼的障碍呀,它是我和燕产生矛盾的根源,必须把它清除掉。

想到这儿,自己心里感到很惭愧,感到了自己修炼的差距和不足,愧对同修,惭愧自己还不是一个真正的大法修炼人。

一周又到了,我期待着燕的到来,她真的来了,我和她坦诚的進行了交流,向她道歉。她也查找了自己的不足。最后我们约定:以后每次送来的名单,要么核对一遍她再走,要么就她送来我就上网。这样就不会存留问题。燕高兴了。我也高兴了,为自己弥补了对同修的伤害,清除了党文化的束缚,用法的标准要求自己,找到自己的不足而高兴。

二、向内找,小事不小

那天一早,丽来了,手里拿着两个花卷、两根黄瓜。我说你怎么大冷天还带菜来了,她说是昨天剩的我给你拿来了。我一听觉的有点小题大做,就说:就那点东西你就吃了吧,那也不都是我买的,按你的做法我还得把花卷送给谁谁,有意思吗?丽听了我的话,说,“我一个人吃不了,你们人多”。待了一会,说有事就走了。

丽走后我意识到自己的态度、语气有点不妥,也没多想就过去了。两天后丽打电话给我,说要来我这儿。一会功夫她来了,满脸的不高兴,对我说:“不行了,我憋不住了,今天咱俩得好好说道说道,那天你怎么那态度对我,我哪错了你给我说说,你哪错了我也得给你说说,得让我先说。”

看她气愤的样子,我知道是因为那天的事,后悔那天为什么不给她道个歉哪!心里一再告诫自己:不能把矛盾激化,要让她把话说完。于是就笑着说:“行,行,你说吧我听着。”“你太自我了,做事不考虑别人的感受,你接触人是有目地的,你把有技术的同修都拉到你身边,想用谁就用谁,某某是我介绍给你的,可你们有事把我撂一边了。”

丽的一席话说的我满头雾水,有的我根本不知道她说的是什么,但我没有做任何解释,我只知道是自己错了,如果那天我不自以为是的用自己形成的观念去看问题、去要求别人,就不会招来今天的麻烦,是自己做事不在法上,语言不善造成的。现在想来,丽能在小事上严格要求自己,是在法上的表现,是修炼人应该做的。正是我应该向她学习的地方,而自己当时不但没有认识到这一点,不修自己,反而说人家多此一举,不正说明自己与同修有差距吗?

我真正认识到了修炼的严肃,每一件事都是严肃的,小事不小,每一件事都能看出个人的修炼境界所在。修炼中不能忽视、小看了任何一件事,要时时、事事找自己、修自己。想到此,我没有和丽做任何的争论,我向她承认了自己的错误,并请她原谅,感谢她帮我指出缺点,使我能审视自己的言行,严肃对待修炼,在法上归正自己。

矛盾解决了,我们又恢复了以往的互助,在自己的岗位上做着该做的事情。

以上所写的二件事,都是很小的事情,又似乎有些雷同,可我却在每件小事中都看到了自己的不足,与同修的差距,距离法的差距。证实法中也常常是因为这些小事修不好,心性提高不了,项目配合不好,影响或耽误救人的大事,给整体造成损失,被邪恶钻了空子,让师父痛心,这方面的教训真是很多。所以我们要利用好师父赐予我们“向内找”这一法宝,修好自己、纯净自己,早日达到“无私无我”[2]的法理标准要求,让师父放心。

个人体悟,有不当之处,请指正。

注:
[1] 李洪志师父著作:《各地讲法十一》〈什么是大法弟子〉
[2] 李洪志师父著作:《精進要旨》〈佛性无漏〉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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